五代以來,節帥牧專多遣親吏往諸道往來販易,所過不收算,率以致富,養馬至千匹,僕廝至一千余人。國初,大功臣十數人猶襲舊風,太祖患之,未革其弊。太平興國初,遂下詔禁之,侯伯但給其俸及鹽酒商稅課利分數錢,後又罷之,定歲給公用自三萬貫及千貫,自此藩鎮量入為用,無復向之豪侈。
太平興國初,右拾遺李干上言︰諸道藩鎮所管支郡,多遣親吏掌其市征,留滯商賈不便。詔 、寧、涇、原、渭、 、坊、延、丹、陝、虢、襄、均、房、復、鄧、唐、澶、濮、宋、亳、鄆、濟、曹、單、青、淄、兗、沂、貝、冀、滑、衛、鎮、深、趙、定、祁等支郡,並直屬京師,不隸節鎮。
《職官分紀》卷三十九。《類苑》卷二十一節引此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