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馮補之論律詩
類別︰子部 作者︰清•王應奎 書名︰
柳南隨筆續筆
律有二義︰一如法律之律,則首必貫尾,句必櫛字,對偶不可舛也,層次不可紊也;一如音律之律,則雙聲宜避,疊韻宜更,輕重不可渝也,清濁不可淆也。若夫平頭、上尾、蜂腰、鶴膝之類,尤當諄諄致辨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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