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 嘉慶道光兩朝 ○第一章和家產之籍沒

類別︰子部 作者︰清•天嘏 書名︰滿清外史

    和之為弘歷所寵也,一切奢侈,僭擬君王。嘗于其密室,穿弘歷御用服,臨鏡自照,以為得計。因是琰惡之特甚,恆欲誅這,顧以父在,未之發。及弘歷歿,琰親政,甫六日,即下于獄。旋數其二十大罪,令自盡。又將其平時所得贓賄,及田產房屋典鋪市廛等項,悉沒入官,凡一百零九號。已估價者,只二十六號,值二百二十三兆余。未估價者,尚八十三號,以三倍半為比例算之,當得八百兆有奇。可抵甲午、庚子兩次賠款總額,斯亦巨矣。顧相傳嘉慶初年,所賞給于臣下者無幾,大都入于內府。故副都統薩彬圖,有和財產不止此數,必有埋藏寄頓侵蝕挪移等弊,請密派大臣研鞫追究之奏。所謂言在此,而意在彼也。琰知其意,乃直斥為越俎之非。而八萬萬金之巨額,遂一入而不復出矣。時人為之語曰︰“和跌倒,嘉慶吃飽。”民之多言,亦豈無因而至乎?迨圓明園一役,義和團一役,取和二十年之儲蓄,而轉貯于宮中者,固以不脛而走矣。又聞和家中,有一玉馬,長三尺余,高可二尺,潔白溫潤,為弘歷平回部時,命將軍采自和闐,藏于大內者。經和盜出,以與愛妾,俾浴時坐其上,以逞淫樂。至是亦抄出,置之圓明園。迨奕立四季春于園中,此馬遂為那拉氏浴時跨坐之具。庚申,英法軍至,全園俱付一燼,惟此馬被英人取去,迄今豐于倫敦博物院,蓋已再閱滄桑矣。噫,可不謂之妖物也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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