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 嘉庆道光两朝 ○第三章颙琰之遇刺

类别:子部 作者:清·天嘏 书名:满清外史

    嘉庆八年,颙琰幸圆明园,突遇成得之行刺。

    成得者,内务府之厨役也。行刺时,变起肘腋,猝不及防。幸颙琰之侍卫某额驸,勇力绝伦,成得不能乱,遂被擒。

    既擒成得,颙琰命王大臣及六部九卿会讯之。成得无实供,但云事若成,则公等所坐之处,即我坐处而已。会讯者复命后,颙琰自托为宽仁,不欲递兴大狱,遂命并其二子诛之。

    成得之处决也,已至菜市,缚诸桩,乃牵其二子至。一年十六,一年十四,貌皆韶秀,盖尚在塾中读书也。至则促令向成得叩首,讫,先就刑。成得瞑目不视。已,乃割成得耳鼻及乳,从左臂鱼鳞碎割,次及右臂,以至胸背。初尚见血,继则血尽,但流黄水而已。割上体竣,成得忽张目呼曰:“快些。”监刑者谓之曰:“上有旨,令尔多受些罪。”遂瞑目不复言。

    成得死矣,其所以行刺者,究由何人指使,亦不能知。迨十八年秋,林清变起后,山东金乡令吴阶,捕获林清党崔士俊,究出嘉庆八年,成得曾偕祝再至士俊家,宿一日,御东者为支进才。始知成得本林清党,非有他故。而山东巡抚以事属既往,删不入奏,遂为千秋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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