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篇 光绪宣统两朝 ○第七章李莲英之嬖宠

类别:子部 作者:清·天嘏 书名:满清外史

    李莲英,直隶河间府人也。本一无赖子,曾以私贩硝磺系狱,后得脱,改业补皮鞋,是以人呼之为“皮硝李”。其同乡有沈玉兰者,先为内监,知那拉氏欲梳新髻,而未得其人。会莲英访玉兰,玉兰令其仿梳新髻法,揣摩久,技成。玉兰乃荐与那拉氏,许之,是为莲英入侍之始。

    那拉氏既得莲英,喜甚。凡挽一髻,簪一花,必令莲英为之,不则意怏怏不快。此光绪七年时产后之症所由来也。迨钮祜禄氏既殂,益无忌惮,秽声日闻于外。而那拉氏付之夷然,甚则听戏必并坐。内廷遗膳,例与内监,然遇莲英所嗜者,必节食以遗之。其四十寿辰,给与珍品蟒缎福寿等字。以梳髻房侍者而为总管,所赐寿礼,几等大员。慈眷之隆,有加无已。由是莲英之权势,莫与匹敌。赃私之积,以千万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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