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篇 光緒宣統兩朝 ○第九章蒙塵時之市官

類別︰子部 作者︰清•天嘏 書名︰滿清外史

    當拳匪之肇禍也,聯軍攻破京師,那拉氏挈載西奔。尚未至太原,某夕寢時,于夢中驚啼。蓋懼宮內積儲,竭數十年之搜括而得之者,一朝為外人所有也。適岑春 自甘肅率勤王師至,是夜立寢門外。聞驚啼聲,急呼曰︰“臣春 在此保駕,請太後毋恐。”于是那拉氏為之醒。瀕行,令為扈從。

    既逾太原,渡河,至陝西之西安府。那拉氏之納賄蠰權,無所不至。蓋利行宮之湫隘,而世道之交之易易也。然因此幾興大獄。

    初,有浙人施某者,先為潼關廳,饒積蓄,每艷道缺而思得之。顧無門,不得入。及那拉氏至西安,李蓮英亦與俱。施某遣侍者關白蓮英,蓮英告那拉氏。那拉氏曰︰“今方蒙塵于外,價可稍廉。然道員即可擢兩司,至少須萬金。”蓮英遂以答施某。施某以價之賤也,遂成交。某日,施某令其家丁攜銀票進,入宮門,不見蓮英,乃益進,至那拉氏寢所。時那拉氏方起,見有窺于窗者,呼禁卒捕之,詰其︰“誰命汝入官?”則曰︰“陳大人。”那拉氏聞之,大怒。謂岑春 甫任陝撫,已來監察我,遽命岑春 審之。春 以其冒名犯宮禁,即欲將是人正法。岑之幕賓曰︰“殺之,是滅口也。人將議公為情虛。”春 韙之,乃飭咸寧長安令會審。始知辦差者為陳大人,施之家丁,以情急,故矯托之。而宮中實訛陳為岑也。于是將施之官職革去,其家丁論戍。所攜之銀票,于被捕時已搜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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