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邑巨家,結兒女之親,余僅聞女家世籍齊邑。嗣女雙目失明,女父以女不堪嬪富室,敬煩原媒退婚。男父曰︰“婚既結而復退,世間豈有是理!然娶媳雙失目,亦非細故。”言已,俯首躊躇。媒曰︰“此系女家情願,非君父子二三其德。”公曰︰“雖然,事關倫常,不宜輕諾。”言際,有五尺之童在側,即女之婿也,忽插言曰︰“媳婦失目則議退婚,設吾失目,岳家斷不敢生退婚之心。”公曰︰“汝不嫌乎?”曰︰“命也,何嫌之有?”男父笑謂媒曰︰“勿議此,童子欲之,天緣定矣。”嗣瞽女及笄,于歸時,女父市美女為婢陪送之,而婿惟篤夫婦之義,婢妾則備員而已。後五子登科,悉瞽夫人所生,婢妾無出焉。
虛白道人曰︰凡人至十餘歲時,已知女之妍媸,慕少艾者比比也。某婿之言,固人所不能言,亦人所不欲言也。人不能者而能之,其能奇;人不欲者而欲之,其欲尤奇。五子登科,固緣祖功宗德,然生五子之夫人,其福命亦不同尋常也。庭前五桂,媲美燕山,謂非不嫌瞽婦之所致哉?
即不嫌瞽婦一節推之,生平之盛德可想。作善降祥,事雖異,而理則常也。 馬竹吾
此亦篤夫婦倫之報也。 黃琴軒
五尺之童有此卓識,偉哉! 何子英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大賢以下所難。某公子之言,只是恕字勘得透耳?行文亦復簡潔。 楊子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