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婢亦人子也

類別︰子部 作者︰民國•馬敘倫 書名︰石屋余瀋

    移居金姓之屋,金蓋所謂二房東也。其室懸一照相,冠清代二品冠,家有三婢,長者年約二十左右,余皆十四五歲,每晚當余室戶而臥。余夏率五時余即起,乃起後竟不能赴盥室,以三婢席地橫陳,且憐其睡才四五時也。于乎,此亦人子也,以貧為親所賣,終身不復知其所生,自朝至夕,執事無間,一無求進知識之機會,年逾⑶梅,婚姻不得自由,老大率為人妾,即幸得為嫡,亦仍歸于貧乏。其畢生之福,為其親得數十幣而盡喪。而主人于婢,以微資享其十余二十年之勤勞,雖衣食之而所省于雇用佣者不止倍蓰也。及婢適人,猶復要其償還身值,若是者蓋十之八九也。其撻罰之加,饑餓之不顧,知識之不與,則以為當然。今國家有令禁畜婢,而畜者如故,易其名曰養女,使呼主人為父母,然其他皆無以異于婢也。此間主人于三婢,雖尚未聞捶楚聲,然席地蜷臥,覆之惡 ,何嘗以家人視之,高于豢犬豕者幾稀耳。昔余十二歲,從湯頤瑣丈至溫州,丈買一婢,才九歲,數月後,其父持新鞋來視其女,女聞聲奔而出門,號泣欲從以歸,父女相持,其狀至慘。丈家故有長婢,阻其久敘,令雛婢入而趣其父去。余時即悲憫萬狀,且怪長婢亦婢也,顧乃不相恤耶。蓋湯母無子女,視婢如所生,故婢亦親之而如所生,倉卒之間,忘其本然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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