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國號不宜省稱

類別︰子部 作者︰民國•馬敘倫 書名︰石屋續瀋

    至中山公園觀侯子年畫,頗能融會中西,有數幅極佳,然余無力致之,亦復不欲致之,以其題款盡書民廿四年,似不可通也。余昔作書,有仍襲前人用干支紀年者,亦不可通。因如不冠以年月,則不知是何代何時之甲子,既書年月則此又為贅,且甲子初止紀日,不以紀年。前代于紀元下更書甲子亦自有義,蓋有一帝而紀元屢改者,增書甲子,乃便推算耳。今國家紀年,由元二以至無疆,自無此必要矣。故余近書每記若干年,因余為今之中華民國人,苟非為外國人書者,不妨省去國稱,中華無疆之久,則自元年後固無復也,後人不待考而明矣。至于典禮之詞,自當具書,余昔書或作建國某年,思之亦不甚安,不如直書中華民國為誠安,以此乃國名,具之不為俗,省之不為雅,簡稱中華尚可,但稱民國已不可。今僅曰民,直不可訓也。然以章太炎之通,猶時署民國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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