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發幣于公卿

類別︰子部 作者︰民國•馬敘倫 書名︰石屋續瀋

    《左•隱七年傳》︰“初,戎朝于周,發幣于公卿。”杜預注︰“朝而發幣于公卿,如今計獻,詣公府卿寺。”孔穎達疏︰“晉時,諸州年終,遣會稽之吏,獻物于天子,因令以物詣公府卿寺。”按︰漢之上計,乃猶清代之戶部核銷,晉猶因于漢。然彼時上計者,或兼以士物獻納于朝廷耶?故杜言然。惟戎之來實非上計,其發幣于公卿蓋相賂耳。昔段祺瑞執政,余攝教長。後藏班禪喇嘛額爾赫尼來京,猶循藩屬故事,于國務員皆遣其屬致藏宜,如哈達及狐皮、麝香等物,此正發幣于公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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