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李卓吾(二)

类别:子部 作者:明·祩宏 书名:竹窗三笔

    或曰。子以成败论人物乎。曰。非然也。夫子记子路不得其死。非不贤子路也。非不爱子路也。行行兼人。有取死之道也。卓吾负子路之勇。又不持斋素而事宰杀。不处山林而游朝市。不潜心内典而著述外书。即正首丘。吾必以为幸而免也。虽然。其所立遗约。训诲徒众者。皆教以苦行清修。深居而简出。为僧者当法也。苏子瞻讥评范增。而许以人杰。予于卓吾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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