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书汇 与焦弱侯

类别:子部 作者:明·李卓吾 书名:续焚书

    “说法教主”四字真难当。生未尝说法,亦无说法处;不敢以教人为己任,而况敢以教主自任乎?唯有朝夕读书,手不敢释卷,笔不敢停挥,自五十六岁以至今年七十四岁,日日如是而已。关门闭户,著书甚多,不暇接人,亦不暇去教人。今以此四字加我,真惭愧矣!

    因思每郡国志有“乡贤”则必有“名宦”,又有“流寓”者,以贤人为国之宝。有乡贤可载,则载乡贤,以为一邦之重;无乡贤,则载名宦,亦足以为此邦之重;若无乡贤,又无名宦,则载流寓之贤,亦足以重此邦。则如生者,虽不敢当说法之教主,独不可谓流寓之一贤乎?可与麻城之乡贤、名宦并声于后世矣,何必苦苦令归其乡也。是岂无忘宾旅与柔远人之意哉!果若是,则邵康节当复递归范阳,白乐天当复递归太原,司马光当复递归夏县,朱文公当复递归婺源,不宜卒葬于沙县之乡矣。生虽不敢上同于诸大贤,独不可比拟于诸贤之流寓乎?天下一家,何所而非乡县,恐不宜如此大分别也。

    且夫圣人通天下以为一身,若其人不宜居于麻城以害麻城,宁可使之居于本乡以害本乡乎?是身在此乡,便忘却彼乡之受害,仁人君子不如是也。既不宜使之说法为教主于麻城,而令其说法为教主于久去之乡县,是重他乡而藐视目前,亦又太远于人情矣!此等见识,皆生所不识,故敢与兄商之,以兄彼师也。


如果你对续焚书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续焚书》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