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書悉達矣,嫌疑之際,是以不敢往,雖逆尊命,不敢辭。幸告叔台與天台恕我是感!
竊謂史道欲以法治我則可,欲以此嚇我他去則不可。夫有罪之人,壞法亂治,案法而究,誅之可也,我若告饒,即不成李卓老矣。若嚇之去,是以壞法之人而移之使毒害于他方也,則其不仁甚矣!他方之人士與麻城奚擇焉?故我可殺不可去,我頭可斷而我身不可辱,是為的論,非難明者。
卷一 書匯 與耿克念類別︰子部
作者︰明•李卓吾 書名︰續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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