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书汇 与陶石篑

类别:子部 作者:明·李卓吾 书名:续焚书

    善与恶对,犹阴与阳对,刚与柔对,男与女对。盖有两则有对,既有两矣,其势不得不立虚假之名以分别之,如张三、李四之类是也。若谓张三是人而李四非人,可欤?

    不但是也,均此一人也,初生有乳名,稍长有正名,既冠而字,有别号,是一人而三四名称之矣。然称其名则以为犯讳,故长者咸讳其名而称字,同辈则以字为嫌而称号,是以号为非名也。若以为非名,则不特号为非名,字亦非名,讳亦非名。自此人初生,未尝有名字夹带将来也,胡为乎而有许多名,又胡为乎而有可名与不可名之别也?若直曰名而已,则讳固名也,字亦名也,号亦名也,与此人原不相干也,又胡为而讳,胡为而不讳也?甚矣!世人之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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