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序汇 金刚经说

类别:子部 作者:明·李卓吾 书名:续焚书

    《金刚经》者,《大般若经》之一也。吾闻经云:“金最刚,能催伏魔军,普济群品,故谓之金刚云。”人性坚利,物不能坏,亦复如是。故忍和尚为能大师说此经典,至应无所住而生其心,豁然大悟,便尔见性成佛,一何伟也!

    说者谓朱夫子曾辟此语,以为得罪于吾圣门。不知朱子盖有为也,盖见世人执相求佛,不知即心是佛,卒以毁形易服,遗弃君亲之恩而自畔于教,故发此语,初非为全忠与孝,能尽道于君臣父子之间者设也。使其人意诚心正而伦物无亏,则虽日诵《金刚》,亦何得罪之有?今观朱夫子平生博极群书,虽百家九流靡不淹贯,观其注《参同契》可见矣。然则学者但患不能正心耳。

    夫诚意之实,在毋自欺;心之不正,始于有所。有所则有住,有住则不得其正,而心始不得自在矣。故曰:“心不在焉,视不见,而听不闻。”而生意灭矣。惟无所住则虚,虚则廓然大公,是无物也。既无物,何坏之有?惟无所住则灵,灵则物来顺应,是无息也。既无息,何灭之有?此至诚无息之理,金刚不坏之性,各在当人之身者如此。而愚者不信,智者穿凿,宋人揠苗,告子助长,无住真心,妄立能所,生生之妙几无息灭,是自欺也。故经中复致意云:“应生无所住心。”是心也,而可与不忠不孝削发异服者商量面目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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