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读史汇 李贤

类别:子部 作者:明·李卓吾 书名:续焚书

    既已食君之禄,官居一品,君命起复,即宜不俟驾行矣,不必怪东怪西,谓彭华嗾使罗伦以代公表白,反使罗伦亦蒙不韪之名也。余谓若欲尽孝,自不宜出仕;既出仕,藉君养亲,又持终丧之说以买名,皆无廉耻之甚者。苟在朝不受俸,不与庆贺,不穿吉服,日间入公门理政事,早晚焚香哭临,何曾失了孝道?况忠以事君,敬以体国,委身以报主,忘私忘家又忘身,正孝之大者,乃反以为不孝可欤!天顺反正八年之间,非文达挺身负荷,则曹、石之徒,依然败坏溃裂,不可收拾矣,何莫而非文达行孝去处,而必以区区庐墓哭泣乃为孝耶?吾不知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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