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丁戍冤报

类别:子部 作者:明·王同轨 书名:耳谈

    长洲人丁戍游燕,与壮士某力气相悦,结盟兄弟。亡何,其人以盗败,仓卒授金百于丁,为狱中粥资。丁利其金,且虞祸,反行金于狱卒毙之。越三年,归吴,舟中忽自作鬼语,自詈曰:“汝好负心,今得相报矣。”因对众言其所以,众曰:“固然,与我等何罪盍缓之。”曰:“然,我且至其家候之。”遂寂然。丁抵家三日,忽又自作声如前,而操锤自击,其齿皆落,人从旁夺锤,则勇力愈奋。忽又操刀,自断其臂,而以爪自抉其目,血流满地,观者倾市。人或谓:“汝冤何待三年”曰:“向我系狱,近得赦始出。”遂死。所谓赦,盖是时隆庆改元诏也。张伯起所亲见,儿淳谈。

    昔彭生为彘,如意化犬,犹假于物,而今则即假其人之手。人心愈厉,而鬼术转工。东方朔识泰山谷赤虫为冤气所化,而考其地乃秦狱,冤之为厉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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