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南野社令

類別︰子部 作者︰清•樂鈞 書名︰耳食錄

    桃江之濱有漁者,一人一舟,往來煙水,賣魚得錢,沽酒獨酌。

    一夕,明月滿江,歟乃既息,有客造舟求飲,漁即引與共酌。問其姓名,客詭以對。于是談風說雨,相得甚歡。天將曙,客始辭去。至夜復來。漁是日得魚,倍于往日,沽酒亦倍之。復與客暢飲,無少吝色。客笑曰︰“君可謂得魚而不忘筌矣。雖然,君貺吾酒而不費,我貢君魚而不勞,可謂相須亦復相濟。”漁愕然不解所謂,客從容曰︰“君勿怖,吾溺鬼也。今日之魚我所致,所以報昨夕之惠也。此後當日日為之,少佐壺觴耳。”漁素豪曠,聞而樂之。自是捕魚輒盈網罟,皆鬼力也。晝則捕魚買酒,夜則與鬼豪飲,雞鳴而罷。近半載桌。

    一夕,飲半酣,鬼色不豫。詰之,乃曰︰“明日受代,行與君別矣。”詞甚淒惻,漁亦惘然。

    明日伺之,有一婦人攜幼子而來,既及河干,自投于水。子戀母,亦從之。漁心知鬼之所為,殊為之悲惻,欲救之面無從也。少頃,婦人復攜子沖波而出,迤邐上岸去,若有自下捧之者。心轉訝之,謂鬼之不能禍也。

    比夜,鬼復來,曰︰“吾今日本當得代,然斃一婦人,並戕其子,吾不忍為,寧終處水國,隸于波臣之籍耳。故復得盤桓于君前。”漁益敬之,謂其已死而仁心特厚也。因縱酒歡呼,訂交莫逆。

    又數年,鬼復辭去,曰︰“吾前者一念之善,冥王嘉之,已為轉奏上帝。得授南野某村社令,明日走馬赴任矣。君倘念故人,宜來相訪。雖不能復見,然必有以待君也。”漁許之,且問不復見之故。鬼曰︰“此非吾所能主也。”遂殷勤曬淚而別。

    越數日,漁棹舟龍南。至某村,求社令之祠而造焉,則村民相待于路,聞漁至,則皆訝且喜。漁問故,村民皆曰︰“昨夢社公言︰“明日吾故人來訪,爾當迎于郊,為我作東道主人,慎毋慢客也。”故先俟于此。”亦叩漁所以訪社令之故。漁具告之,莫不嗟異。

    既引漁至祠,設香楮蠟炬茶酒雞魚之供。漁捧香酒,拜祝曰︰“故人別來無恙今受祀茲鄉,不憂餒而,故人仁厚愛物,亦宜有大造于茲鄉也。惟是澄江靜夜,孤岸扁舟,無復素心人來共杯杓矣!”言訖,不覺泣下。忽有香風起于神座,拂漁衣袂,飄飄舉動,他人則否。

    于是觀者咸異之,競邀至家,勞以酒食,數日不能周,且各有錢帛之贈,皆體神意也。漁將歸,辭于神。復有香風送之,至舟而後散。

    漁每數年一往,神異如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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