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佷控姑

類別︰子部 作者︰清•陳恆慶 書名︰諫書稀庵筆記

    五城公署之側有菩薩廟,住持為尼姑。家有老母,迎入廟中養之,並迎其佷婦王氏入廟,不令其佷相見。其佷名李時元,久不得見其妻,疑其姑在廟賣奸,赴城控告。呈詞言其姑乳名蘭姐,年少輕浮,霸禁其妻,不令歸家,亦不令其謁見祖母。聞蘭姐不守清規,懇乞傳訊雲雲。予閱其詞,曰︰“我向不願婦女上堂,矧尼姑乎?應即判斷。”判曰︰“尼姑敬佛,勿登柏樹之堂;農子娶妻,願為瓜綿之續。佷既授室,當有室人;姑既出家,莫干家事。飭蘭姐在廟養母,明三教不廢倫常;飭王氏出廟從夫,使兩人永無怨曠。奸情既無憑證,控案作為結完。此判。”即飭差帶原告到廟領其妻歸家。于是京中尼姑群相謂曰︰“某侍御保護吾輩體面,勿深究此事,忠厚之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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