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笄

類別︰子部 作者︰清•陳恆慶 書名︰諫書稀庵筆記

    濰俗凡丈夫而巾幗者,謂之曰“男人戴鬟”,以其事後食言,靦不知恥,如婦女然。按《玉篇》︰“{髟貴},發光澤貌,以笄蟠發也。”《禮記?內則》︰“女子十有五年而笄。”又雲︰“笄總角,拂髦。女大則蟠發為{髟貴}。”濰俗亦然。古人男子蟠發,則用櫛,若今之小梳然。左太沖稱其妹左芬為“不櫛進士”是也。竊謂古人男女頭上之發皆不剃,或櫛或笄,以為區別。至清朝入關,始下剃發之令。民國共和,又有翦發之令。兩次皆不及婦女。數百年來,男子莫能保其發,而婦女之發如故,且放足為天足,亦雲幸矣。共和後,予翦發如和尚,夏日偶至東城樓關廟納涼,和尚少瀾欣欣然曰︰“老爺今日步我後塵,亦祝發矣。”予曰︰“和尚是步我後。何言之?予家有女眷,和尚亦私蓄女眷,豈非學步哉!”和尚赧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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