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殺子

類別︰子部 作者︰清•陳恆慶 書名︰諫書稀庵筆記

    濰縣李氏婦,平日幽閑貞靜,與其夫伉儷甚篤。生二男,長者六七歲,幼者四五歲。一日,婦趁其二子睡熟,以切菜刀斷其項,以被蒙之。家人見血污滿床,始知之。婦則痴惘不解人事。乃錮之空屋,給以飲食,數年而死。群不解其何故。余曰︰“此妖孽耳。國家將,亡,必有余孽。”無何有辛亥之變,濰邑幾覆。閱數年,又值日本攻青島,奪鐵路,邑中受損頗重。又隔一年為甲寅,邑大水,東關幾沒,灞崖市厚,漂流殆盡,南關城東南隅房屋盡坍塌,死者不可勝計。又一年為甲辰,紅胡匪佔濰城,搶劫勒索,失去數百萬貫,富商大戶,淨盡無余貲,外借息款尚欠百萬貫,迄今無償還之策。是殆有非常之妖,而後有非常之變。如京師甲午之變,亦先有妖為之兆。永定門內陶然亭迤西有大池塘,水深丈余,蘆葦茂密。夏日池中忽聞嗚嗚有聲,不知何怪。以炮擊之,聲如故。官家將刈其蘆而涸其水,事未竣而日兵逼近,群妖狐鳴,百官兔脫,奪我旅順,割我台灣,二萬萬賠款簽字矣。清朝遂一蹶不復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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