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爭婚

類別︰子部 作者︰清•陳恆慶 書名︰諫書稀庵筆記

    濰邑譚紳為其子聘定秦怡堂之女為媳,娶有日矣。秦姓貧窶無賴,又圖張姓財禮之豐,復受其聘。張姓賤役也,為長班,微有貲財,竟迎去為童養媳。譚姓聞之,遂啟訟。縣官判案尚明晰,堂訊譚、張兩家,誰先聘,誰後聘。兩家皆言先聘。詢之秦姓,秦姓既多受張姓聘禮,詭言︰“張先聘,譚後聘。予窮極無聊,甘受笞責。”縣官乃急傳張女到堂,為其年稚,定吐實情。女年十六,在張家一月矣。見張氏子翩翩年少,雖未合巹,耳鬢廝摩,兩情相洽。供曰︰“譚家聘我,我不知,我在張家—月。”知縣官言︰“譚姓供汝被張姓劫去,有此事否?”女供雲︰“未曾被劫。新年已過,我回母家拜年,張家尚送我去,接我來,何言劫也?”蓋譚氏之婿,女未曾見,所習見而心喜之者,張氏婿耳。年已二八,獨無人情乎?縣官竟斷歸張姓。譚姓貴,張姓賤,譚不甘心,仍糾人私鬧。譚住南關,張住北關,予曰︰“此如天下大局南北不和也。”爰括而詠之曰︰“平等由來無貴賤,共和那復有君臣。”良以共和以後,君臣二字,不敢再言。且蓽門圭竇之人,而皆陵其上,難矣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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