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解]
地官系統共有七十八職官,加上《敘官》中提及而職文中未列的鄉老一職,合計七十九職。地官之長叫做大司徒。據《敘官》說,地官是“教官”,即掌教育之官,但細按其職文,掌教育固其職責之一,然並非主要職責。地官的主要職責,是掌土地和人民。《大司徒》開頭就說︰“大司徒之職,掌邦之土地之圖,與其人民之數。”此其大綱,以下即據此以記其具體職掌。小司徒是大司徒的副手,協助大司徒工作,其主要職責,亦不外掌土地和人民兩大類。大、小司徒之下的七十七屬官,職掌則甚繁雜,大體上可以分為以下幾類。第一類是掌基層各級政教的官,其中有掌都郊六鄉各級政教的鄉師、鄉老、鄉大夫、州長、黨正、族師、閭胥、比長等八職;有掌郊外野地六遂各級政教的遂人、遂師、遂大夫、縣正、鄙師、 長、里宰、鄰長等八職。第二類是掌征賦稅堂、力役的官,有載師、閭師、縣師、遺人、均人、旅師、稍人、委人、土均、角人、羽人、掌葛、掌染草、掌炭、掌荼、掌蜃等,凡十六職。第三類是掌管山林、川澤、場圃、礦藏等的官,有山虞、林衡、川衡、澤虞、跡人、礦人、囿人、場人等,凡八職。第四類是指導農業生產的官,有草人、稻人、司稼等三職。第五類是掌管糧食及倉儲的官,有廩人、倉人、司祿(職文缺)、舂人、、 人、槁人等,凡七職。第五類是掌管市政(市場管理)及門關的官,有司市、質人、廛人、胥師、賈師、司暴、司稽、胥、肆長、泉府、司門、司關、掌節等,凡十三職。第六類是掌管教育的官(其中包括教王、教貴族子弟、教萬民等),有師氏、保氏、土訓、誦訓、司諫、司救等,凡六職。第七類是服務于祭祀的官,有封人、鼓人、舞師、牧人、牛人、充人等,凡六職。還有掌為民調解仇怨的調人,掌民婚姻的媒氏,皆可自成一類。以上諸職,特別是前四類以及調入和媒氏,其主要職責仍可以概括為掌土地和人民兩大類。可見在六官中,地官所掌,關乎國計民生,乃立國之根本,最為重要。鄭伯謙《太平經國書》卷一《教化》日︰“司徒一官名日教典,自今職職而考之,六十官之內,大抵皆分畫鄉遂,整理田疇,征斂財賦,掌山澤與夫市井門關之事,師田、行役、祭祀、喪紀、冠昏、鄉社之法而已。有如鄉大夫、州長、族、黨之職,則不過屬民讀邦法,師氏、保氏、諫、救、調、媒之職,則不過掌國中得失之事,其日十二教,日三物之教,日五禮、六樂之教,教之條目甚設,而教之官屬不詳見焉。”孔廣林《(月加乙)測》亦日︰“司徒以教官名,而考德行道藝者,十數職耳。他皆經理田疇,區畫疆邑,蕃息牛牧,整齊貨賄,與教無與焉。”這些說法都不錯。還有些職掌,可能當屬他官而混入此官,如《大司徒》記其所掌“鄉八刑”及听斷民之“不服教而有獄訟者”,即當屬秋官之職;而上述第七類掌祭祀諸職,則似當歸之春官。還有職掌與他官相沖突者,如《大司徒》日“頒職事十有二于邦國都鄙”,而所頒之前九職與天官大宰所掌“任萬民”之“九職”無異,而又增學藝、世事、服事三職,則“任萬民”之職,究竟當由何官頒之,又究竟是九職還是十二職?讀者不能不生疑竇。諸如此類的問題還不少,蓋皆由作者思之未密,或因《周禮》尚屬未成之書所致也。
惟王建國,辨方正位,體國經野,設官分職,以為民極。乃立地官司徒,使帥其蜀而掌邦教,以佐王安擾邦國。教官之屬︰
大司徒,卿一人。小司徒,中大夫二人。鄉師,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鄉老,二鄉則公一人。鄉大夫,每鄉卿一人。州長,每州中大夫一人。黨正,每黨下大夫一人。族師,每族上士一人。閭胥,每閭中士一人。比長,五家下士一人。
封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鼓人,中士六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舞師,下士二人、胥四人、舞徒四十人。
牧人,下士六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六十人。
牛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十人、徒二百人。
充人,下士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載師,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閭師,中士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縣師,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遺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均人,中士二人、一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師氏,中大夫一人、上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保氏,下大夫一人、中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司諫,中士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司救,中士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調人,下士二人、史二人、徒十人。
媒氏,下士二人、史二人、徒十人。
司市,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質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廛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胥師,二十肆則一人,皆二史。賈師,二十肆則一人,皆二史。司 ,十肆則一人。司稽,五肆是一人。胥,二肆則一人。肆長,每肆則一人。
泉府,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賈八人、徒八十人。
司門,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每門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
司關,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每關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
掌節,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遂人,中大夫二人。遂師,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四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遂大夫,每遂中大夫一人。縣正,每縣下大夫一人。鄙師,每鄙上士一人。 長,每 中士一人。里宰,每里下士一人。鄰長,五家則一人。
旅師,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稍人,下士四人、史二人、徒十有二人。
委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土均,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草人,下士四人、史二人、徒十有二人。
稻人,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一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十人、徒百人。
土訓,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史二人、徒八人。
誦訓,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史一人、徒八人。
山虞,每大山,中士四人、下干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中山,下士六人,史二人,胥六人,徒六十人;小山,下士二人,史一人,徒二十人。
林衡,每大林麓,下士十有二人、史四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中林麓,如中山之虞;小林麓,如小山之虞。
川衡,每大川,下士十有二人、史四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中川,下士六人、史二人、胥六人、徒六十人;小川,十士二人、史一人、徒二十人。
澤虞,每大澤、大藪,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中澤、中藪,如中川之衡;小澤、小藪,如小川之衡。
跡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史二人、徒四十人。
O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角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徒八人。
羽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徒八人。
掌葛,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掌染草,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八人。
掌炭,下士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掌茶,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徒二十人。
掌蜃,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徒八人。
囿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場人,每場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徒二十人。
廩人,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八人、史十有六人、胥三十人、徒三百人。
舍人,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下誓十人。
倉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司祿,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司稼,下士八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舂人,奄二人、女舂二人、奚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