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人掌平宮中之政。分其財守,以法掌其出入。凡祭祀,共 簋、實之、陳之。賓客,亦如之,共其禮車米、 米、芻米。喪紀,共飯米、熬谷。以歲時縣 之種,以共王後之春獻種。掌米粟之出入,辨其物。歲終,則會計其政。
[譯文]
舍人掌管有關合理分發宮中[用米的]事務,分頒米給在宮中各官府的辦公人員,按制度掌管米的支出與退還。凡祭祀,供給簋簋,盛上飯,加以陳列。接待賓客也這樣做,並供給行致饔餼之禮所需的用車載的米、用笛盛的米、飼草和禾。有喪事,供給行飯含禮所需的米,並供給炒熟的谷。按一年的四季懸掛各類谷種[而風干],以供王後孟春向王獻種。掌管米谷的支出和收入,辨明它們的種類和名稱[而分別記賬]。[夏歷]年終就總計用谷的多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