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喪掌諸侯之喪。及卿、大夫、士凡有爵者之喪,以國之喪禮蒞其禁令,序其事。凡國有司以王命有事焉,則詔贊主人。凡其喪祭,詔其號,治其禮。凡公有司之所共,職喪令之趣其事。
[譯文]
職喪掌管[王畿內]諸侯的喪事,以及卿、大夫、士等凡有爵位者的喪事,依照國家規定的喪禮,親臨督察他們執行禁令,安排喪事的先後次序。凡王國的官吏依照王的命令前來行吊喪禮事,就告教並協助主人[接受贈物]。凡主人舉行喪祭,就告教所用牲、谷等的名號,預習有關的禮儀。凡王國官吏[按規定當對喪家]有所贈送的,由職喪告令他們,並催促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