笙師,掌教吹竽、笙、塤、 、簫、篪、笛、管,舂、牘、應、雅,以教 樂。凡祭祀、饗射,共其鐘、笙之樂。燕樂,亦如之。大喪,�Q其樂器。及喪,奉而藏之。大旅,則陳之。
[譯文]
笙師掌管教授吹奏竽、笙、塤、 、簫、篪、篷、管,撞擊牘、應、雅,以教授[配合演奏]《陔夏》之樂[的節奏]。凡舉行祭祀、饗禮或食禮,供給所需的與鐘聲相應和的笙樂。演奏燕樂時也這樣做。有大喪時,陳設所掌管[而用以隨葬]的樂器,到下葬的時候奉送這些樂器到墓穴而藏入槨中。舉行大旅祭時,就陳設所掌管的樂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