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僕掌受命于王以□祭祀,而警戒祭祀有司,糾百官之戒具。既祭,帥群有司而反命,以王命勞之,誅其不敬者。大喪,復于小廟,凡祭祀王之所不與,則賜之禽。都家亦如之,凡祭祀致福者,展而受之。
[譯文]
祭僕負責奉王命視察祭祀[的準備情況],而警誡負有祭祀職責的官吏,檢查和記錄各官依[事前的]告誡所當具備的牲物。祭祀之後,率領負有祭祀職責的官吏們向王匯報,奉王命慰勞負有祭祀職責的官吏,責罰那些不嚴肅認真的人。有大喪,就在諸小廟為死者招魂。凡[畿外同姓諸侯]祭祀,王不參加的,就[以王的名義]賜給犧牲。對于[畿內同姓采邑主]也這樣。凡[臣下]祭祀畢而向王饋送祭肉的,就記錄[所送的牲體數]而接受下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