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憲掌憲邦之刑禁。正月之吉,執旌節以宣布于四方。而憲邦之刑禁,以詰四方邦國,及其都鄙,達于四海。凡邦之大事合眾庶,則以刑禁號令。
[譯文]
布憲負責懸掛王國的刑法禁令。(周歷]正月初一,持旌節到四方宣布,而懸掛王國的刑法禁令,以使四方諸侯國及其采邑謹慎遵行,使刑法禁令布達天下。凡王國有大事集合民眾就宣布刑法禁令以相約束。
秋官司寇第五 布憲類別︰經部
作者︰周公旦(西周) 書名︰周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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