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責子言 田稷子母

類別︰子部 作者︰宋•劉清之 書名︰戒子通錄

    【齊田稷子相齊受下吏之貨金百鎰以遺其母母曰安所得此曰受之于其下其母雲雲稷子L而出反其金自歸罪宣王x母之義舍之復其位】

    吾聞士修身潔行不為苟得竭誠盡實不行詐偽非義之事不計于心非禮之利不入于家言行若一情貌相逼故交友親而相結固夫以匹士相與猶然況于受祿之臣乎今君設官以待子厚祿以奉子言行備則可以報君夫為人臣而事其君猶為人子而事其父也盡力竭能忠信不欺務在效忠必死奉命廉潔公正故志遂而無患今子反是忠矣夫為人臣不忠是為人子不孝也不義之財非吾有也不孝之子非吾子也子起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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