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一人不以其罪,聖王有向隅之痛,是故持仁恕之說者,必曰省刑。西人效之,幾于刑措。雖然,殃咎者,人主與執法之吏所宜任也。苟誅殺而當,雖少酷,猶足以庇民,何取于省?夫中國所患,非刑重之失也,特其米鹽瑣細,罪不至死,而必致之棄市磬首者,為可滅耳。
若夫賊殺略人之闢,吾伏以質,而美人震之以雷霆之氣,非有殊也。昔之人,狃于肉刑者,以笞 不足征;狃于笞 者,慮肉刑之毒。其害于民無既,黥首刖足而愈無所恥。夫笞 與肉刑,特以為輕重之劑;而民之懲與不懲,非笞 肉刑之所能與也。病至于髓理,飲以烏喙、大黃,使人瞑眩而病已;刺以長針,灼以槁艾,使人財有汗而病亦已。故病之賴以治者,非藥石之輕重為之也,中其害氣也。刑亦有中。
昔明之制律也,請爵文臣以公侯者死。今法仍之,曰文臣無大勛,請爵以公侯者死。夫《明律》之所甚于公侯者,慮其擁柄震人主耳。今因襲其舊,而獨弛禁于大勛之文臣。若慮其震主,則大勛者愈益甚也;若其不慮,則令可也。畔違本意,使名實相貿,如是者眾。故有司持法則失情,持情則失法,進退無所持,則遷延以緩其事。故法之不足以懲民者,非輕重為之也, 戾之使必不可行耳。儒者不究其實,而慕泰西輕刑之名,欲並斷斬去之,謂可以仁恩感下民,斯已過矣。
雖然,律令則不可以不定。夫減死一等,即為軍流,其重者乃入于胥靡。胥靡非義也,且不恆有。以軍流治罪人,不過出鄉,其為患苦也淺,不足以懲,故稍重者不得不入于死。愚以為古有圜土,今律與西法皆有監禁。監禁者,絕陰陽之氣,違日月之明,若入幽谷,其愀戚過軍流遠矣。軍流可以狃縹﹤軔 嘟 G業逼浣 保 釵抻嗨跡 魃胍鄖蠓幢荊 蠱浠詮 慘嘁住J竊蠆簧思》簦 徽勱罟牽 梢允姑 痛礎9蝕蟊僦 鋪 呃惱咭舜 允恰4爍鎦囟 嵋病 br />
今兵律雖設,軍中科罪,皆制于大將,雖上亦許以便宜從事。何者?不如是不足以肅士卒也。愚以為士卒之騷擾,非合群不足以成。其在胥役,則借一人之力, 更文法,以羅織人罪。其戕賊下民,百倍于士卒。若卒設曹掾也則已,曹掾未設,則胥役之生死,宜制命于長官。雖一邑之令,皆得以便宜論決。此革輕而之重也。
通商之岸,戎夏相郟 揮性羯保 蚧 吮羋鬯潰 訪藍嗌 V坡燒哂 ㄒ躍橢 暈 鉲酉路 蛭崦窨梢暈匏饋N諍 ∫砸揮韁 攏 涓鎘蛑校 崳炊悶潯鬩病S摶暈 鸕┬ 兀 邇若一家,而瀕江猶有以不讞戮者,其附塞則有蒙古律焉。今宜與諸鄰國約,于通商之地,特定格令,參中西之律以制斷,而不以概域中。此輕重互相革也。
若是,則懲民者卒在輕重之劑乎?曰︰否。減死以去苛,授正長以權以肅吏,定通商之律以平怨。若夫懲民,則固在必行也,非輕重之劑所能與也。且今世矯虔之民眾矣,其尤黠者,蓋怯于犯吏而勇于陵人,拙于公盜而巧于私取,短于斗力而長于駕言,其情可誅。顧遁于律令之外,雖欲必行,且有所不得行焉,而況其不行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