厥彰厥微,匪靈弗瑩。
此言理也。陽明陰晦,非人心太極之至靈,孰能明之。
剛善剛惡,柔亦如之,中焉止矣。
此言性也。說見第七篇,即五行之理也。
二氣五行,化生萬物。五殊二實,二本則一。是萬為一,一實萬分。萬一各正,小大有定。
此言命也。二氣五行,天之所以賦受萬物而生之者也。自其末以緣本,則五行之異,本二氣之實,二氣之實,又本一理之極。是合萬物而言之,為一太極而已也。自其本而之末,則一理之實,而萬物分之以為體。故萬物之中,各有一太極,而小大之物,莫不各有一定之分也。
此章十六章意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