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詳示誠意必先致知

類別︰子部 作者︰明•釋智旭 書名︰四書益解

    所謂誠。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惡惡臭。如好好色。此之謂自謙。故君子必慎其獨也。

    直心正念真如。名為誠意。妄計實我實法。名為自欺。蓋稍習聞聖教。未有不知我法二執之為惡。未有不知二空妙觀之為善者。但其惡我法二執。不能如惡惡臭。好二空妙觀。不能如好好色。所以名為自欺。不自謙耳。夫臭必知臭。色必知色。可喻良知。知臭必惡。知色必好。可喻致知。今知二執之惡而不力破。知二空之善而不力修。豈可謂致知乎。心外本無實我實法。名之為獨。斷意中我法二執。斷無不盡。修良知二空妙觀。修無不圓。名之為慎也。

    小人閑居為不善。無所不至。見君子。而後厭然。掩其不善。而著其善。人之視己。如見其肺肝然。則何益矣。此謂誠于中。形于外。故君子必慎其獨也。

    此明小人亦有良知。但不能致知。故意不得誠也。閑居。即慎獨之獨字。雖在大庭廣眾。亦名閑居。為不善者。即是妄起我法二執。二執。為眾惡根本。故一有二執。便無所不至。見君子而後厭然。正是良知不可昧處。掩不善而著善。是不能誠于中。如見其肺肝然。是不能形其外。故使人得窺其中也。

    曾子曰。十目所視。十手所指。其嚴乎。富潤屋。德潤身。心廣體胖。故君子必誠其意。

    十目十手。正是慎獨誠中處。潤屋潤身。正是形外處。心包太虛。故廣。體露真常。故胖。

    詩雲。瞻彼淇澳。竹猗猗。有斐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瑟兮g兮。赫兮喧兮。有斐君子。終不可兮。如切如磋者。道學也。如琢如磨者。自修也。瑟兮g兮者。恂栗也。赫兮喧兮者。威儀也。有斐君子。終不可兮者。道盛德至善。民之不能忘也。

    切磋琢磨。致知也。恂栗。誠于中也。威儀。形于外也。盛德。明德之已明者也。致知。則意誠。意誠。則心正。知。意。心。皆明德之別名。致。誠。正。皆明明德之別名。致到極處。誠到極處。正到極處。即名至善。民不能忘。即是親民。可見親民。止至善。不是明德外事。

    詩雲。於戲前王不忘。君子賢其賢。而親其親。小人樂其樂。而利其利。此以沒世不忘也。

    武公之民不能忘。與前王之民不能忘一般。良以明德之中。自具賢親樂利。橫燙煜隆J姑皇饋9室病br />
    康誥曰。克明德。太甲曰。顧天之明命。帝典曰。克明峻德。皆自明也。

    由武公而之文王。之成湯。之帝堯。皆是自明。自明。即致知誠意也。即躬自厚也。即修身為本也。即知所先也。

    湯之盤銘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

    欲誠其意。莫若自新。自新者。不安于舊習也。我法二執。是無始妄習。名之為舊。觀我法空。是格物致知。名之為新。苟者。斬然背塵合覺也。日日新者。不肯得少為足。又日新者。不肯半涂而廢。又苟日新者。斷分別二執。日日新者。斷俱生二執。又日新者。斷二障種子。

    【補注】分別二執者。由無始以來。種子內燻。兼隨外緣邪見分別之粗執。俱生二執者。全由種子內燻。不待外緣邪教。無始以來。與身俱生之細執也。粗執易斷。細執難斷。我執又名煩惱障。障大涅故。法執又名所知障。障大菩提故。二障種子斷。則現行不生。

    康誥曰作新。

    不是我去作他。只因自能日新。彼便興起。故孟子曰。待文王而後興。興。即作也。

    詩雲。周雖舊邦。其命維新。是故君子無所不用其極。

    只一日新又新。便使民亦自作。命亦維新。可見心外無民。心外無命。

    詩雲。邦畿千里。惟民所止。詩雲。緡蠻黃鳥。止于丘隅。子曰。于止。知其所止。可以人而不如鳥乎。詩雲。穆穆文王。于緝熙敬止為人君。止于仁。為人臣。止于敬。為人子。止于孝。為人父。止于慈。與國人交。止于信。

    文王。一人耳。對臣下。則各為君。對商紂。則名為臣。對王季。則名為子。對武周。則名為父。可見身是本。而所對皆末也。明德一理耳。對臣下。則名為仁。對君上。則名為敬。對父母。則名為孝。對子孫。則名為慈。對國人。則名為信。可見無所不用其極。無二極也。極。即至善。至善。即明德本體。此文王自謙處。誠中形外處。皆由格物致知。以誠其意。故能如此。

    子曰。听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無情者。不得盡其辭。大畏民志。此謂知本。

    世人不知心外無物。妄謂仁敬孝慈信。可以對君臣父子良民。不可以化頑惡。殊不知只是物未格。知未致。意未誠耳。如文王之使虞芮息爭。何必別商听訟之法。大凡不達人我一體。則有爭有競。便名之為無情。非必告謊狀。而後為無情者也。今以本無人我之明德化之。故能大畏民志。夫畏民志。則非刑罰之威。大畏民志。則使健訟者。亦化而為聖賢矣。非知身為物本。格物致知。以誠其意者。孰能若此也哉。二詳示誠意。必先致知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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