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物入倉,以一萬石為一積而隔以荊笆,設置倉門。由縣嗇夫或丞和倉、鄉主管人員共同封緘,而給倉嗇夫和鄉主管 給的倉佐各一門,以便發放糧食,由他們獨自封印,就可以出倉,到倉中沒有剩余時才再給他們開另一倉門。嗇夫免職,對倉進行核驗的人開倉,驗視共同的封緘,不必稱量,只稱量原由倉主管人員獨自封印的倉。谷物出倉,如果不是原入倉人員來出倉, 要令加稱量,稱量結果與題識符合,即令出倉。此後如有不足數,由出倉者賠償;如有剩余,則應上繳。共同出倉的人員中途不要更換。谷物入倉不滿萬石而要增積的,由原來入倉的人增積,是可以的;其他人要贈積,增積者必須先稱量原積谷物,與題識符合,然後入倉。此後如有不足數,由後來入倉者單獨賠償;要把入倉增積者的姓名、職務、籍貫記在倉的簿冊上。已滿萬石的積和雖未滿萬石但正在零散出倉的,不準增積。在櫟陽,以二萬石為一積,在咸陽,以十萬石為一積,其出倉、入倉和增積的手續,均同上述律文規定。長吏共同入倉和開倉,如發現有小蟲到了糧堆上,應重加堆積,不要使谷物敗壞。
原文︰
入禾}, 石一 而比黎之 簟?h莘蛉糌┘ }、 相 以印之,而 }莘蚣半x邑}佐主 者各一粢 猓 q),自封印,皆 出, 之索而更 l簟 莘蠣猓 Y l, 封者,以 ( )效之,而碗s封之,勿度 ,唯}自封印者是度 。出禾,非入者是出之,令度之,度之 堤( ),令出之。其不洌 穌嘵之;其 者,入之。 出禾者勿更。入禾未盈 石而欲增 焉,其前入者是增 ,可 (也);其它人是增 , 者必先度故 , 堤( ),乃入焉。後 (即)不洌 崛胝擢 之;而 牒淘齜e者之名事邑里於X籍。 石之 及未盈 石而被( ┌穌擼 愀以齜e。店二 石一 ,咸 十 一 ,其出入禾、增 如律令。 吏相 以入禾}及 , 之粟 , 之,勿令 ! }
谷物, 入倉,就要記入倉的薄籍上報內史, 都以萬石一積。在咸陽以二萬石一積。其出倉,入倉、增積和核驗均同上條關于谷物的規定。
原文︰
入禾稼、 , X籍,上仁貳Fc 各 石一 ,咸 二 一 ,其出入、增 及效如禾。 }
一積谷物, 出盡和時候,應向縣遷上報多余或不足之數。如未出盡而數額已足,應報告縣廷,由縣廷命長吏會同一起將倉封緘,並參預出倉,向縣庭報告所出的數量,如余數較少可以整個稱量。倉如在都邑,應由……參預共同出倉。
原文︰
禾、 (索)出日,上 不淇h廷。出之未 (索)而已湔擼 鑰h廷,廷令 吏 封其X, 出之, 上低 黃瀋 豢h之,可 (也)。X才(在)都邑, □□□□□□□□者 出之。 }
……不足數,令原任的吏和新任的吏一起將倉出盡。如原任的吏不同意,不要勉強。如沒有原任的吏,則令有秩的吏,令史主管和……共同出倉,出盡後再處理不足數的問題。共同出倉的人員中途不要更換,如更換而出現不足數的情況,要責令令、丞同他們一起賠償。
原文︰
□□□□□不洌 釔涔世襞c新吏 先 (索)出之。其故吏弗欲,勿。其毋(o)故吏者,令有秩之吏、令史主, }□ 出之, (索)而 不洹ks者勿更;更之而不洌 盍睢 ├c ()不洹! }
計量谷子,黍子……要以文書其產年,分別記數,以便發放給人。
原文︰
程禾、黍□□□□以 閱輳 e其擔 苑A人。 }
算谷子的帳,要把黃、白、青三種區別開來,黏谷不要發放給人。
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