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明火,有國火。明火以陽燧取之于日,近于天也,故卜與祭用之,國火取之五行之木,近于人也,故烹飪用之。
古人用火必取于木,而復有四時五行之變。《素問》︰黃帝言︰“壯火散氣,少火生氣。”季春出少,貴其新者,少火之義也,今人一切取之于石,其性猛烈而不宜人,疾 之多,年壽之減,有自來矣。
邵氏《學史》曰︰“古有火正之官。《語》曰︰”鑽燧改火。‘此政之大者也。所謂光融天下者于是乎在。《周禮》司з氏所掌及《春秋》宋、衛、陳、鄭所紀者,政皆在焉。今治水之官猶夫古也,而火獨缺焉。飲知擇水而亨,不擇火以祭以養,謂之備物可乎?或曰︰庭燎則有司矣。雖然,此火之末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