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子”,謂己所生之子若兄弟之子。言女子者,別于男子也。古人謂其女亦曰子,《詩》曰“齊侯之子,衛侯之妻”,《論語》曰“以其子妻之”是也。此章言男女之別,故加“女子”于“子”之上以明之。下乃專言兄弟者,兄弟至親,兄弟之于姊妹猶弗與同席、同器,而況于姑乎?況于女子子乎?不言從子、不言父,據兄弟可知也。《喪服小記》言︰“女子子在室,為父母杖。”然則女子子為己所生之子明矣。
《內則》曰︰“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則不待已嫁而反矣。
卷六 ○女子子類別︰子部
作者︰清•顧炎武 書名︰日知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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