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乃積乃倉,乃裹侯糧,于橐于囊。”國所以足食,而不待豳土之行也。“備乃弓矢,鍛乃戈矛,礪乃鋒刃,無敢不善。”國所以足兵,而不淮夷之役也。苟其事變之來而有所不及備,則 Θ白梃可以為兵,而不可闕食以修兵矣。糠核草根可以為食,而不可棄信以求食矣。古之人有至于張空 ,羅雀鼠,而民無貳志者,非上之信有以結其心乎?此又權于緩急輕重之間,而為不得已之計也。明此義,則國君死社稷,大夫死宗廟,至于輿台、牧圉之賤莫不親其上,死其長,所謂聖人有金城者,此物此志也。豈非為政之要道乎?孟子言“制梃以撻秦、楚”,亦是可以無待于兵之意。
古之言兵,非今日之兵,謂五兵也。故曰︰“天生五材,誰能去兵?”《世本》︰“蚩尤以金作兵,一弓、二殳、三矛、四戈、五戟”;《周禮》“司右五兵”注引《司馬法》曰︰“弓矢圍,殳矛守,戈戟助”是也。“詰爾戎兵”,詰此兵也。“踴躍用兵”,用此兵也。“無以鑄兵”,鑄此兵也。秦漢以下,始謂執兵之人為兵。如信陵君得選兵八萬人,項羽將諸侯兵三十余萬,見于太史公之書,而《五經》無此語也。
以執兵之人為兵,猶之以被甲之士為甲。《公羊傳》︰“桓公使高子將南陽之甲,立僖公而城魯。”晉趙鞅取晉陽之甲,以逐荀寅與士吉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