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考次經文

類別︰子部 作者︰清•顧炎武 書名︰日知錄

    《禮記。樂記》“寬而靜”至“肆直而慈”一節,當在“愛者宜歌商”之上,文義甚明。然鄭康成因其舊文,不敢輒更,但注曰︰“此文換簡,失其次,‘寬而靜’宜在上,‘愛者宜歌商’宜承此。”

    《書。武成》定是錯簡,有日月可考。蔡氏亦因其舊而別序一篇,為今考定《武成》最為得體。

    其他考定經文,如程子改《易。系辭》“天一地二”一節,于“天數五”之上;《論語》“必有寢衣”一節,于“齊必有明衣布”之下。甦子瞻改《書。洪範》“曰王省惟歲”一節,于“五曰歷數”之下;改《康誥》至止于信“于”未之有也“稽首之上。朱子改《大學》”曰《康誥》至止于信“于”未之有也“之下;改”《詩》雲‘瞻彼淇澳’“二節,于”止于信“之下;《論語》”誠不以富“二句,于”齊景公有馬千駟“一節之下;《詩。小雅》以《南陔》足《鹿鳴之什》,而下改為《白華之什》,皆至當,無復可議。後人效之,妄生穿鑿。《周禮》五官,互相更調。而王文憲。作《二南相配圖》、《洪範經傳圖》,重定《中庸章句圖》,改《某棠》、《野有死麇》、《何彼矣》三篇于王風。仁山金氏本此,改”斂時五福“一節于”五曰考終命“之下,改”惟闢作福“一節于”六曰弱“之下。使鄒、魯之《書》傳于今者,幾無完篇,殆非所謂”畏聖人之言“者矣。

    董文清槐改《大學》“知止而後有定”二節于“子曰听訟,吾猶人也”之上,以為傳之四章,釋“格物致和”,而傳止于九章,則《大學》之文元無所闕,其說可從。

    鳳翔袁楷謂︰“《文言》有錯入《系辭》者‘鳴鶴在陰’已下七節,自‘天佑之’一節,‘憧憧往來’已下十一節,此十九節皆《文言》也,即‘亢龍有悔’一節之重見,可以明之矣。”遂取此十八節屬于“天玄而地黃”之後,于義亦通。然古人之文,變化不拘,況《六經》出自聖人,傳之先古,非後人所敢擅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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