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二 ○郡縣

類別︰子部 作者︰清•顧炎武 書名︰日知錄

    《漢書。地理志》言︰“秦並兼四海,以為周制微弱,終為諸侯所喪,故不立尺土之封,分天下為郡縣,蕩滅前聖之苗裔,靡有孑遺。”後之文人祖述其說,以為廢封建,立郡縣,皆始皇之所為也,以余觀之,殆不然。《左傳。僖公三十三年》︰“晉襄公以再命命先茅之縣賞胥臣。”《宣公十一年》︰“楚子縣陳。”《十二年》︰“鄭伯逆楚下之辭曰︰”使改事君夷于九縣。‘“《十五年》︰”晉侯賞士伯以瓜衍之縣。“《成公六年》︰”韓獻子曰︰“成師以出,而敗楚之二縣。’”《襄公二十六年》︰“蔡聲子曰︰”晉人將與之縣,以比叔向。‘“《三十年》︰”絳縣人或年長矣。“《昭公三年》︰”二宣子曰︰“晉之別縣,不惟州。’”《五年》︰“ 啟疆曰︰”韓賦七邑,皆成縣也‘“又曰︰”因其十家九縣,其餘四十縣。“《十年》︰”叔向曰︰陳人听命,而遂縣之。“《二十八年》︰”晉分祁氏之田以為七縣,分羊舌氏之田以為三縣。“《哀公十七年》︰”子曰︰“彭仲爽,申俘也。文王以為令尹,實縣申息。’”《晏子春秋》︰“昔我先君桓公,予管仲狐與其縣十七。”《說苑》︰“景公令吏致千家之縣一于晏子。”《戰國策》︰“智過言于智伯曰︰”破趙則封二子者各萬家之縣一。‘“《史記。秦本紀》︰”武公十年,伐邦冀戎,初縣之。十一年,初縣杜、鄭。“《吳世家》︰”王餘祭三年,予慶封朱方之縣。“則當春秋之世,滅人之國者,固已為縣矣。

    《史記》︰“吳王發九郡兵伐齊,”範 對楚王曰︰“楚南塞厲門而郡江東。”甘茂謂秦王曰︰“宜陽,大縣。”名曰縣,其實郡也。春申君言于楚王曰︰“淮北地邊齊,其事急,請以為郡便。”《匈奴傳》言趙武靈王置雲中、雁門、代郡,燕置上谷、漁陽、右北平、遼西、遼東郡,以拒胡。又言魏有河西上郡,以與戎界邊。則當七國之世,而固已有郡矣。

    吳起為西河守,馮亭為上黨守,李伯為代郡守,西門豹為鄴令,荀況為蘭陵令,城渾說楚新城令,衛有蒲守,韓有南陽假守。魏有安邑令。甦代曰︰“請以三萬戶之都封太守,千戶封縣令。”而齊威王朝諸縣令長七十二人,則六國之未入于秦,而固已先為守令長矣。故史言樂毅下齊七十餘城皆為郡縣。而齊 王遺楚懷王書曰︰“四國爭事秦,則楚為郡縣矣。”張儀說燕昭王曰︰“今時趙之于秦,猶郡縣也。”安得謂至始皇而始罷侯置守邪?傳稱禹會諸侯,執玉帛者萬國,至周武王僅千八百國,春秋時見于經傳者百四十餘國,又並而為十二諸侯,又並而為七國,此固其勢之所必至。秦雖欲復古之制,一一而封之,亦有所不能。而謂罷侯置守之始于秦,則儒生不通古今之見也。

    秦分天下為三十六郡,其中西河、上郡則因魏之故,雲中、雁門、代郡則趙武靈王所置,上谷、漁陽、右北平、遼西、遼東郡則燕所置。《史記》不志地理,而見之于匈奴之傳。孟堅《志》皆謂之秦置者,以漢之所承者秦,不言魏、趙、燕爾。

    秦始皇議封建,實無其本。假使用淳于越之言,而行封建,其所封者不過如穰侯、徑陽、華陽、高陵君之屬而已,豈有建國長世之理。


如果你對日知錄有什麼建議或者評論,請 點擊這里 發表。
重要聲明︰典籍《日知錄》所有的文章、圖片、評論等,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