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之行謂之歲。《書》以閏月定四時成歲。“歲二月,東巡狩”是也。人之行謂之年。《書》︰“維呂命王,享國百年。”《左傳》︰“季魄曰︰”我二十五年矣。“”絳縣人有與疑年,使之年。師曠曰︰“七十三年矣。‘”“于是昭公十九年矣。”《史記》︰“蓋大公之卒百有餘年”是也。今人多謂年為歲。《周禮》︰“太史”注︰“中數曰歲。朔數曰年。自今年冬至至明年冬至,歲也。自今年正月朔至明年正月朔,年也。”
古人但曰年幾何,不言歲也,自太史公始變之。《秦始皇本紀》曰︰“年十三歲。”
今人以歲初之日而增年,古人以歲盡之日而後增之。《史記。倉公傳》︰“臣意年盡三年。”年三十九歲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