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爾雅》︰“男子謂姊妹之于為出。”《傳》中凡言出者皆是外甥。《左氏。莊二十二年》︰“陳厲公,蔡出也。”《僖七年》︰“申侯,申出也。”《成十三年》︰“康公,我之自出。”
《襄二十五年》︰“我周之自出。”又︰“桓公之亂,蔡人欲立其出。”《二十九年》︰“晉平公,杞出也。”《三十一年》︰“莒去疾奔齊,齊出也。展輿,吳出也。”《昭四年》︰“徐子,吳出也。”《公羊。文十四年》傳︰“接 ,晉出也。”“ㄑ且,齊出也。”《史記。秦本紀》︰“晉襄公之弟名雍,秦出也。”《漢書。五行志》︰“王子晁,楚之出也。”而《公羊。襄五年》傳︰“蓋舅出也。”則以舅甥為“舅出”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