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錄》︰“正統三年十二月丙寅,命都察院出榜,禁江西瓷器,窯場燒造宮樣青花自地瓷器,于各處貨賣,及饋送官員之家,違者正犯處死,全家謫戍口外。”
“十二年九月戊戌,禁約兩京及江西、河南、湖廣、甘肅、大同、遼東沿途驛遞鎮店軍民客商人等,不許私將自地青花瓷器賣與外夷使臣。”
“十二月甲戌,禁江西饒州府私造黃紫紅綠青藍白地青花等瓷器。命都察院榜諭其處,有敢仍冒前禁者,首犯凌遲處死,籍其家資,丁男充軍邊衛。知而不以告者連坐。”
卷二 禁瓷器類別︰子部
作者︰清•顧炎武 書名︰日知錄之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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