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臣之分所關者在一身,華裔之防所系者在天下。故夫子之于管仲,略其不死子糾之罪,而取其一匡九合之功,蓋權衡于大小之間,而以天下為心也。夫以君臣之分猶不敵華裔之防,而春秋之志可知矣。【楊氏曰】夫子于管仲之罪,只存而不論,並不曾說仲之無罪。
有謂管仲之于子糾未成為君臣者,子糾于齊未成君,于仲與忽則成為君臣矣。狐突之子毛及偃從文公在秦,而曰,今臣之子名在重耳,有年數矣。【原注】漢晉以下,太子諸王與其臣皆定君臣之分,蓋自古相傳如此。若毛偃為重耳之臣,而仲與忽不得為糾之臣,是以成敗定君臣也,可乎?又謂桓兄糾弟,此亦強為之說。【楊氏曰】此程子之言,實不然。
論至于尊周室,存華夏之大功,則公子與其臣區區一身之名分小矣。雖然,其君臣之分故在也,遂謂之無罪,非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