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憲宗元和九年四月癸未,京兆府奏,故法曹陸賡男慎余與兄博文居喪,衣華服,過坊市,飲酒食肉。詔各決四十,慎余流循州,博文遞歸本貫。【原注】冊府元龜。十二年四月辛丑,附馬都尉于季友坐居嫡母喪與進士劉師服宴飲。季友削官爵,笞四十,忠州安置。師笞四十,配流連州。于 以不能訓子,削階。【原注】舊唐書本紀。以禮坊民,而法行于貴戚,此唐室之所以復振也。
姚興時,有給事黃門侍郎古成詵,每以天下是非為己任。京兆韋高慕阮籍之為人,居母喪,彈琴飲酒。詵聞而泣曰,吾當私刃斬之,以崇風教。遂持劍求高,高懼而逃匿,終身不敢見。僭亂之國猶有此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