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秦始皇本紀末雲,宣公初志閏月。然則宣公以前皆無閏,每三十年多一年,與諸國之史皆不合矣,則秦之所用者何正邪?
子長作史記,在武帝太初中。高祖功臣年表平陽侯下雲,元鼎三年,今侯宗元年。今侯者,作史記時見為侯也。下又雲,征和二年,侯宗坐太子死,國除。則後人所續也。卷中書征和者二,後元者一。惠景間侯者年表書征和者一,後元者三。建元以來侯者年表書征和者二。漢興將相年表有天漢、【梁氏曰】漢興將相年表天漢以下皆後人所續,以漢書校之,大半乖迕。如劉屈犛為澎侯,而稱彭城侯。王章為安平侯,而兩書平安侯。韋玄成嗣父為侯也,而曰因丞相封扶陽侯。元帝永光二年,馮奉世擊西羌,八月,任千秋別將並進,乃此移奉世擊羌之月為千秋,反遺卻奉世主帥。斯皆誤之大者,其余年月、官職駁戾頗多。太始、征和、後元以至昭、宣、元、成諸號,歷書亦同。【梁氏曰】史記訖太初,而高祖功臣表與惠景侯表皆雲建元至元封六年三十六者。蓋大初之見侯稱今侯,且不得以太初四年為限斷,故不數之。與建元及王子二侯表以年號分紀者,判然不同。表中大初元年盡後元二年十八十一字乃後人妄續,當削之。惠景表有太初已後四字,亦衍文。楚元王世家書地節二年。齊悼惠王世家書建始三年者二。曹相國世家書征和二年。賈誼傳賈嘉至孝昭時列為九卿。田叔傳、匈奴傳、衛將軍傳末有戾太子及巫蠱事。司馬相如傳贊揚雄,以為靡麗之賦,勸百而諷一,皆後人所續也。
河渠書東海引巨定,漢書溝洫志因之,東海疑是北海之誤。按地理志齊郡縣十二,其五曰巨定,下雲,馬車瀆水首受巨定,東北至瑯槐入海。又千乘郡博昌下雲,博水東北至巨定入馬車瀆。【錢氏曰】瑯槐屬千乘,廣饒屬齊郡。又臨胊下雲,石膏山,洋水所出,東北至廣饒入巨定。而孝武紀曰,征和四年春正月,行幸東萊,臨大海。三月,上耕于巨定,還幸泰山,修封。計其道里亦當在齊,去東海遠矣。
凡世家多本之左氏傳,其與傳不同者,皆當以左氏為正。齊世家,吾太公望子久矣。【梁氏曰】孟子曰太公望,則其名望審矣。史于世表作太公尚,于世家作早尚,以望為號,未免乖反。【又曰】太公組紺,安得預知呂尚而望之?太公乃長老之稱。莊子山水有大公任,釋文引晉李頤雲,太公,大夫稱。則或又以呂尚為大師三公故歟?此是妄為之說,周之太王。齊之太公,吳之太伯,有國之始祖謂之太祖,其義一也。
趙世家,趙簡子除三年之喪,期而已。此因左傳降于喪食之文而誤為之解,本無其事。
敬侯十一年,魏、韓,趙共滅晉,分其地。成侯十六年,與韓、魏分晉,封晉君以端氏。此文重出。
田敬仲完世家,敬仲之如齊,以陳氏為田氏。此亦太史公之誤。春秋傳未有稱田者,至戰國時始為田耳。【楊氏曰】說文田字解,田,陳也。蓋以音相近。仲尼弟子傳,公孫龍,字子石,少孔子五十三歲。按漢書注,公孫龍,趙人,為堅臼異同之說者,與平原君同時,去夫子近二百年。殆非也。且雲少孔子五十三歲,則當田常伐魯之年僅十三四歲爾。而曰子張、子石請行,豈甘羅、外黃舍人兒之比乎?【楊氏曰】弟子傳亦多不可據。
商君傳,以鞅為大良造,將兵圍魏安邑,降之。此必安邑字誤。其下文曰,魏惠王使使割河西之地,獻于秦,以和。而魏遂去安邑,徙都大梁。乃是自安邑徙都之事耳。安邑,魏都,其王在焉,豈得圍而便降?秦本紀,昭王二十一年,魏獻安邑。若已降于五十年之前,何煩再獻乎?【原注】趙世家,敬侯元年,始都邯鄲。成侯二十二年,魏惠王拔我邯。亦有可疑。虞卿傳樓昌、樓緩恐是一人,虞卿進說亦是—事。記者或以為趙王不听,或以為听之。太史公兩收之,而不覺其重爾。
燕王遺約間書,恐即樂毅事,【梁氏雲】史策書辭既殊,而策復有留趙不報之言,未可並混為一。而傳者誤以為其子。然以二事相校,在樂毅當日,惠王信讒易將,不得不奔,其後往來復通燕,亦未失故君之禮。若樂間不過以言之不听,而遂懟君、絕君,雖遺之書而不顧,此小丈夫之悻悻者矣。【汝成案】遺樂間書與遺樂毅書,用意迥別,其不報宜也。
屈原傳,雖放流, 顧楚國,系心懷王,不忘欲反,卒以此見懷王之終不悟也。似屈原放流于懷王之時。又雲,令尹子蘭聞之,大怒。卒使上官大夫短屈原于頃襄王,頃襄王怒而遷之。則實在頃襄之時矣。放流一節當在此文之下,太史公信筆書之,失其次序爾。【沈氏曰】此說誤。
隨何說英布,當書九江王,不當書淮南王。歸漢之後,始立為淮南王也。蓋采之諸書,其稱未一。
淮陰侯傳先雲範陽辯士蒯通,後雲齊人蒯通,一傳互異。
韓王信說漢王語,乃淮陰侯韓信語也,以同姓名而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