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文錄一 ○與胡伯忠

類別︰子部 作者︰明•王守仁 書名︰王明陽集

    (癸酉)

    某往在京,雖極歆慕,彼此以事未及從容一敘,別去以為憾。期異時相遇,決當盡意劇談一番耳。昨未出京師,即已預期彭城之會,謂所未決于心,在茲行矣。及相見又復匆匆而別,別又復以為恨。不知執事之心亦何如也?

    君子與小人居,決無苟同之理,不幸勢窮理極而為彼所中傷,則安之而已。處之未盡于道,或過于疾惡,或傷于憤激,無益于事,而致彼之怨恨仇毒,則皆君子之過也。昔人有言“事之無害于義者,從俗可也。”君子豈輕于從俗,獨不以異俗篤心耳。“與惡人居,如以朝衣朝冠坐于涂炭者”,伯夷之情也。“雖袒裼裸裎于我側,彼焉能浼我哉?”柳下惠之和也。君子以變化氣質為學,則惠之和,似亦執事之所宜從者。不以三公易其介,彼固未嘗無伯夷之情也。“德酋如毛,民鮮克舉之。”“我儀圖之,惟仲山甫舉之。”愛莫助之,僕于執事之謂矣。正人難得,正學難明;流俗難變,直道難容。臨筆惘然,如有所失;言不盡意,惟心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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