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七 別錄九 ◎公移二 ○權處行糧牌

類別︰子部 作者︰明•王守仁 書名︰王明陽集

    據撫州府申稱︰“建昌、撫州、廣信、饒州四府,正德十三年兌軍糧米不下十余萬石,原蒙撥在龍窟,听與撫州、建安、鉛山、廣信、饒州五所軍旗交兌;因運船阻凍,回遲于今年六月始行較斛開兌,其已兌者裝載軍船;未兌者仍在民艘;不意十五日省城有變,遂行停兌,至十八日逆黨乘機劫奪,各船順流放至饒州河下,得天驚擾。但今江河梗塞,難以兌運,節奏明文,動調大軍,征討叛逆;要將兌軍淮糧,暫留以備軍餉”,申詳到院。

    查得先據吉安等府申稱,為各府官軍將臨,欲將官庫紙米贓罰等錢,並京庫等錢,及將兌淮糧米,從權給支借用等情,已經批仰依擬查取去後。今申前因,擬合準行,為此仰府官吏即行掌印官查將見在饒州灣泊兌軍淮糧,準從權宜,坐委能干官員無分雨夜督運江西省城,听候支給各兵行糧,毋違時刻,候事平之日,備造印信文冊繳報查照,仍今委官前去查照,免致下人因而侵欺,未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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