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七 別錄九 ◎公移二 ○告示七門從逆軍民

類別︰子部 作者︰明•王守仁 書名︰王明陽集

    (七月二十一日)

    督府示諭省城七門內外軍民雜役人等,除身犯黨逆不赦另議外。其原被寧府迫脅,偽授指揮、千、百戶、校尉、護衛及南昌前衛一應從亂雜色人役家屬在省城者,仰各安居樂業,毋得逃竄;有能寄聲父兄子弟改過遷善,擒獲首惡,詣軍門報捷者,一體論功給賞,逃回報首者,免其本罪。仍仰各地方將前項人役一名名赴合該管門官處開報,今各親屬一名,每日一次打卯,其有收藏軍器,許盡數送官,各宜悔過,毋取流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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