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七 別錄九 ◎公移二 ○釋放投首牌
類別︰子部 作者︰明•王守仁 書名︰
王明陽集
據吳國七、林十一等口稱︰“閔念四等落水身死。”今訪得閔念四等見在寧州界上,告要投招。前者已曾發有告示,許令脅從新民,俱準投首免死,給照復業生理;近日朝廷降有黃榜,亦準投首免死。今聞各地方居民,不體朝廷及本院好生之意,輒便起兵剿殺,激使不敢出身投首,反使朝廷及本院失信于人,本當綁拿重究,姑且再行誡諭,為此牌仰寧州知州汪憲探訪前項一起投首之人,是否閔念四等正身,若果有投首真情,即便帶領前赴軍門發落,準與楊子橋等一例釋放,給與執照,各自復業當差。如或聚眾不散,星夜飛報軍門,以憑發軍剿滅,俱毋違錯。
(快捷鍵:←)
上一頁
  
回書目(快捷鍵:Enter)
  
下一頁
(快捷鍵:→)
如果你對
王明陽集
有什麼建議或者評論,請
點擊這里
發表。
重要聲明︰典籍《
王明陽集
》所有的文章、圖片、評論等,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