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七 別錄九 ◎公移二 ○牌諭都指揮馮燻等振旅還師

類別︰子部 作者︰明•王守仁 書名︰王明陽集

    牌諭都指揮馮勛、通判林寬、典史徐誠等,本月二十一日據知縣熊價所稟,已知安義叛賊略平,所漏無幾,俟余黨一盡,各官即行振旅而還。就將所擒叛賊,通行牢固綁縛,分領解赴軍門。各官在途,務要肅整行伍,申嚴紀律,禁緝軍兵,不得犯人一草一木,今差參隨官詹明齎執各官原領令旗令牌,監軍而回。但有違令侵擾于人者,即行斬首示眾。其奪命當先,被殺被傷義勇之士,及獲功人役,各官務要從公從實開報,以憑優恤給賞;不得互分彼此,輒有偏私輕重。但能推功讓美者,勤勞雖微,亦在褒賞;若有爭功專利者,功績雖茂,亦從擯抑。其奉新兵快,往年從征,多犯禁令,今既效有勤勞,尤宜保全始終,毋蹈前非,自取軍法重罪。知縣熊價不必解賊,且可在縣撫安被擾軍民,令各安居樂業。既行申嚴十家牌諭,互相保障,仍量留九姓義勇,分班守縣,候事體定帖,以漸散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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