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八 別錄十 ◎公移三 ○批右江道調和寨目呈

類別︰子部 作者︰明•王守仁 書名︰王明陽集

    據副使翁素呈,湖潤寨目兵徑赴鎮安取調,準議備出印信下帖,給與該府該司;各永永執照,以杜後爭。湖潤既已自知原屬鎮安,自此必益洪事大之職;鎮安既欲自求仍統湖潤,自此必益施字小之仁;須要誠心協和,庶可永絕禍患。若徒追脅矯誣于一時,終必反覆變亂于日後,此自取滅亡,後悔何及。仰各知悉遵照毋違。此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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